居家服務督導員

09/03更新
5 分鐘前聯絡過求職者
徵才積極度:非常活躍
應徵

工作內容

1、個案開案簽約、居家服務派案、個案訪視之行政紀錄 2、個案照顧計畫分析、執行、擬定與服務品質追蹤、改善 3、個案及家屬服務溝通 4、居服人力調度與督導 5、業務推廣及社區資源連結 6、各項研習及服務宣導活動辦理 7、定期召開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議 8、機構評鑑指標事項落實與執行 8、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個性耐煩好相處,具備為公益服務的熱忱與同理心。喜歡接觸老人,具有幫助弱勢婦女的愛心,熟稔人際溝通技巧等。 如果您具有服務熱忱,樂於與人接觸,具溝通表達能力,喜愛團隊合作,勇敢接受挑戰,挫折忍受力高,歡迎您加入我們! 歡迎大家加入我們的陣容,一起來服務高齡化的台灣社會。

工作待遇

月薪38,000~50,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21號4樓

管理責任

管理9-12人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可上班日

不限

需求人數

1~10人

條件要求

工作經歷

不拘

學歷要求

專科以上

科系要求

醫藥衛生學科類、社會學相關、食品營養相關

語文條件

不拘

擅長工具

具備駕照

普通重型機車

其他條件

依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六條規定之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社會工作員。 (二)、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三)、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一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四)、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五)、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以上。 (六)、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

歡迎所有求職者,與
原住民
二度就業
中壯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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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制度

法定項目

其他福利

聯絡方式

聯絡人

黃小姐

電洽

096550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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