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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處理有關實習輔導業務。 2.綜理全校一切有關實習工作計畫並督導實施。 3.擬訂或修訂實習輔導各項規章。 4.督導、檢查、考核、調配所屬各科業務之執行。 5.編列各項實習經費預算、審核各科實習設備及材料申購及經費申請。 6.召開實習會議。 7.審訂、督導各科實習教學計畫。 8.審訂、督導各科實習設備與充實設備計畫。 9.出席或主持各項有關會議,並督導所屬執行有關決議。 10協同教務處督導各科主任推動各科實習教學事宜。 11.巡視督導各科實習教學工作。 12.其他與實習有關之事項。 13.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