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家服務個案開案、派案並簽訂服務契約 2.訂定照顧服務員工作時間、內容、守則、流程與作業標準 3.個案聯繫、定期電訪與居家訪視 4定期召開個別督導、團督、及個案研討會 5.政府相關單位聯繫、核銷 6.其他交辦事項 任職資格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一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6.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 7.需有駕照:輕型機車, 普通小型車 8.需有車輛:輕型機車
月薪45,000元以上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1. 具備溝通、協調、管理能力 2. 熟悉居家服務相關法規與業務流程 3. 具備團隊合作精神與責任感
1.享勞保、健保、勞退 2.每年全額補助機構同仁健康健查 3.長照責任險 4.雇主意外責任險 5.開發獎金 6.三節獎金 7.生日獎金 8.介紹居服獎金 9.每年補助20小時長照積分課程 10.轉場津貼 11.提供服務備品:口罩、手套 12.提供員工制服、防水圍裙 13.照顧服務員就業獎金18個月(共可領108000元) 14.尾牙 15.年終 16.不定期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