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業相關(法律、專利、商標、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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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296號6樓之7
大展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暨(台灣大展國際智權顧問有限公司)於西元2004創立至今,主要團隊營運包括代理國內、外法人與自然人之專利、商標、著作權、積體電路佈局等相關法律業務,扮演著發明人與各國審查委員之間溝通的重要平台。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的殷切需求與產業求新求變的特質,智財已是許多企業於全球市場上競爭的重要籌碼。本於企業於各產業中積極研發造福人群之技術和企業追求永續經營的初衷,本所係以擴大企業市場佈局及建立知識財產權防護網為目的,來協助企業強化知識財產權的競爭力。
法律 (一) 受聘常年法律顧問事務 (二) 民/刑事訴訟事務 (三) 契約文件及法律書狀撰擬審閱事務 (四) 蒞場出席會議見證事務 (五) 智慧財產權暨科技法律事務 專利 (一) 代理國內外專利發明、新型、設計申請保護 (二) 代理國外PCT國際階段發明、EPC/EPCD歐洲專利公約發明/設計申請 (三) 代理國內外專利檢索、侵權分析意見調查 (四) 代理國內外行政程序之舉發、答辯、再審查、仿冒、侵權爭議事務 (五) 代理國內外專利權技術移轉、讓與、繼承、質權、信託等各項登記 商標 (一) 代理國內外商標註冊申請保護 (二) 代理國外MADRID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CTM歐盟商標註冊申請 (三) 代理國內外商標申請前預查分析意見調查 (四) 代理國內外商標行政程序之異議、評定、廢止、答辯、仿冒事務 (五) 代理國內外商標移轉、授權、延展、變更、補證、質權設定事務 著作權 (一) 代理國內外國外著作權登記申請保護 (二) 代理國外著作權、侵權分析意見調查 (三) 代理國內外著作權撤銷及行政救濟程序處理事務 (四) 代理國內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處理事務 (五) 代理國內外著作權相關法令諮詢服務
◆ 保險類: 1.勞保。 2.健保。 3.勞工退休金提撥。 ◆ 請 / 休假制度: 1.週休二日。 2.生日假。 3.特休假 依據本公司規定優於勞基法第38條規範 : a.) 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三日; b.) 一年以上十四日; c.) 每增一年加二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其他福利: 1.出差交通費補助 ( 實報實銷 )。 2.結婚、生育禮金及婚喪慰問金。 3.員工進修補助。 4.國外旅遊補助。 5.三節獎金 ( 在職服務期間滿三個月以上者,端午節及中秋節發放薪資半個月 )。 6.年終獎金 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年終獎金非屬工資,本公司視當年度營運狀況發放,在職服務滿三個月未滿一年者,年終獎金按實際服務時日依比例遞減發給年終獎金。 此外,在職服務期間滿三年以上者,每年發放二個月年終獎金體恤員工對公司辛勞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