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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小姐

產業描述

大專校院教育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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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227101 分機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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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229385

員工人數

暫不提供

地址

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公司簡介

本校經歷了逾半世紀的歲月,為臺灣社會培育眾多優秀護理、以及健康照護與管理人才。原名「國立臺北護理學院」,於2010年8月經教育部核准改名「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以邁向健康照護與管理特色的優質科技大學為發展願景,培育優質健康與管理的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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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機會

工作性質
廠商排序
10/13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專科待遇面議
1 物理治療、職能治療、體育、運動保健、心理相關背景為佳 2.有帶領老人運動經驗佳 3. 會使用Excel、Google表單及相關功能。 4. 主要工作為社區收案, 評估與介入 5.專任依國科會薪資標準
應徵
10/15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時薪190元
一、職稱及人數:全職工讀生,一名。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行政或總務經驗佳。 (二)具高度熱忱、團隊精神、能與人和諧相處。 (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office使用或會使用電腦軟體製作海報者或剪輯影片者佳。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公文傳送、協助學院及計劃相關事務 (二)學院其他交辦事項
應徵
10/13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博士月薪83,720以上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通識中心徵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師一名(至 114.10.01截止) 一、 職稱及人數: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一名。 二、 資格條件&專長領域: (一)、 聘任條件: 1. 具備國內外英語文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2. 須以全英語授課,教授英語聽說讀寫等課程。能配合特定時段授課者為優先。 3. 具從事研究、撰寫研究計畫及申請研究經費之能力。 4. 曾執行教育部或政府部門計畫之經驗者為優先。 5. 具有大專校院英語教學經驗者為優先。 6. 具高度教學與服務熱忱、團隊精神、能與人和諧相處,已有跨領域之教學或實務經驗者為優先。 7. 依本校規定,新聘教師須於三年內,在WOS資料庫或A&HCI或經系級、院級、校教評會認定等級相當,應至少發表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論文。 (二)、 教師專長領域: 1. 英語教學、語言學、科技與語言學習、英美文學或 ESP 等相關領域。 三、 主要工作內容: (一)、 協助通識教育中心推動並執行高教深耕相關計畫,同時執行校方交辦的 相關國際事務與活動。 (二)、 擬任課程(授課時數規劃 5 至 9 學分不等,依實際需求調整),參考課程如下: 英文一、英語聽講練習一、英文二、英語聽講練習二、英語聽講練習三、進階英文、職場英文、新聞英語、進階新聞英語、英語演講與溝通、英文簡報實務、高階英文、英文專題簡報、英語測驗分析、微學分英語課程。 (三)、 中心其他交辦事項。 四、 專案教師相關規定: (一)、 工作時間:每週工作以40小時為原則,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不需打卡,但須每天到校。 (二)、 工作地點:本校校本部(臺北市北投區)。 五、 應檢附資料: (一)、 請使用本中心的「教師應徵履歷表」 (二)、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如係境外學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另附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內政部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駐外單位驗證之境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四)、 經歷證明(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係境外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五)、 教師資格證書影本(如有可提供)。 (六)、 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如屬 SCI 收錄論文,請註明 Impact Factor 與 領域排名)。 (七)、 可提供國內外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之推薦信。 (八)、 填「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擬任教育人員聲明書」並簽章。(必填;電子檔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一、教師聘任﹞區下載)。 (九)、 具結同意書(必填;電子檔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十七、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 作業﹞區下載)。 六、 曾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校不得聘(僱)用: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 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 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 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 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 截止日期:114 年 10 月 01 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八、 應徵資料請寄到: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 365 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事室收」, 信封並註明「應徵通識中心英文專案教師」。【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 通識中心 高助理 分機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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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台北市北投區1年以上大學月薪36,300~49,996元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育成廠商進駐作業、輔導諮詢業務、育成空間維護等行政事宜。 二、 協助辦理育成活動與各項計畫相關業務。 三、 辦理育成中心各項採購與核銷業務 四、 育成中心網站管理與維護。 五、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本校「計畫類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學士級助理薪資規定辦理。 【職代期間/說明】 本職缺係育嬰留停之職務代理契約,目前暫定聘任於(114年12月12日至115年12月11日止)或原留職停薪人員提前申請復職或是職代事由消滅時,應即予無條件解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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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博士月薪83,720以上
一、職稱及人數: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一名。 二、 資格條件&專長領域: (一) 具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並符合健康事業管理專長領域之博士學位(剛通過博士學位論文口試者,請備口試通過證明)。 (二) 具人工智慧於健康事業、醫務管理、健康政策或相關領域之之應用經驗,並具教學或研究成果者為佳,或具能導入產業資源連結經驗者尤佳。 (三) 能教授健康事業管理導向之AI應用課程(如:人工智慧導論、健康照護資料分析與決策、統計應用與資料分析、營運智慧概論等)。 (四) 具優良之教學與研究潛力、或能全英文授課能力為佳。 (五) 願配合系上行政事務及各項交辦任務,積極參與系務運作與學術推動。 (六) 新聘教師須於三年內,在WOS資料庫或A&HCI或經系級、院級、校級教評會認定等級相當,應至少發表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論文。 (七) 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104年1月16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三、應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資料(包含以下內容) 1.個人基本資料 2.聯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3.詳細之學經歷(請註明起迄年月,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 4.學術專長 5.教學經驗 6.未來研究方向 (二)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如係境外學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另附境外修業情形一覽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駐外單位驗證之境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四)經歷證明(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係境外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五)已取得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者,請附證書影本。 (六)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如屬SCI收錄論文,請註明Impact Factor)。歷年著作目錄(期刊、會議論文、專利等)。 (七)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二封推薦信 (八)填具「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擬任教育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 【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四、截止日期:114年10月22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五、應徵資料請寄到: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並註明「應徵健康事業管理系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1261健康事業管理系所鄭小姐。
應徵
10/13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博士月薪83,720以上
一、職稱及人數: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一名。 二、資格條件與專長領域: 1. 具備業界實務設計背景、多媒體設計與數位內容之專業人才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應徵時間截止前已完成博士學位所有要求,並取得畢業學校權責單位開具臨時學位證明文件者並於起聘日前取得博士學位)。 2. 具有研究及實務經驗者。 3. 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採認,詳見人事室網頁人事法令。) 4. 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5. 具教學及研究熱忱。 6. 具領導、統籌之能力、善協調、良好人際關係及團隊合作精神。 7. 認同本院及醫教系辦學及教學理念。 8. 新聘教師須於三年內,在WOS資料庫或A&HCI或經系級、院級、校教評會認定等級相當,應至少發表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論文。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 推動「跨領域教學」包含: 1. 協助本系跨領域課程 2. 協助創新創業課程 (二) 推動「業界連結」包含: 1. 協助本系實習執行與推動 2. 協助國外姊妹校及東南亞學校國際交流、實習 3. 推動國內外產學合作案 (三) 任教課程(可教授課程): 多媒體設計、攝影學與實作、數位影像處理、2D繪圖與動畫製作、3D電腦動畫、腳本設計與影音剪輯等。 四、預計自115年2月1日起聘。   五、應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資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1. 個人基本資料 2. 聯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3. 詳細之學經歷(請註明起迄年月,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 4. 學術專長 5. 教學經驗 6. 未來研究方向 7. 可授課科目列表,請提出兩門教學計畫及授課想法 8. 提出一頁跨領域課程之規劃構想書 9. 博士論文 (二)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如係境外學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另附境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駐外單位驗證之境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四) 經歷證明(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係境外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五) 教師資格證書影本(如有更佳)。 (六) 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如屬SCI、SSCI、TSSCI收錄論文,請註明Impact Factor)。 (七) 歷年著作目錄(期刊、會議論文、專利等)。 (八) 其他有利審查項目,如作品集。 (九) 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二封推薦信。 (十) 填具「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擬任教育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 六、截止日期:114年11月14日前寄送達。 七、應徵資料請寄到: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人事室收」,信封並註明「應徵醫護教育暨數位學習系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 【合者面試(含試教),恕不退件】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分機3201醫護教育暨數位學習系楊小姐。
應徵
10/13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博士月薪83,720以上
一、職稱及人數: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專長領域: 1. 具博士學位。 2. 具語言治療或聽力學領域相關專長。 3. 具語言治療師與聽力師證照者尤佳。 4. 具英文授課能力與經驗者尤佳。 5. 需協助系上實習站聯絡、媒合、訪視與實習學生輔導。 6.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104年1月16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7. 依本校規定,新聘教師須於三年內,在WOS資料庫或A&HCI或經系級、院級、校教評會認定等級相當,應至少發表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論文。 三、任教課程: 成人語言治療臨床實習、兒童語言治療臨床實習、成人聽力臨床實習、兒童聽力臨床實習 四、應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資料(包含以下內容):1. 個人基本資料。2. 聯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3. 詳細之學經歷(請註明起迄年月,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4. 學術專長。5. 教學經驗。6.未來研究方向。 (二)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如係境外學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另附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駐外單位驗證之境外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四) 經歷證明(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係境外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五) 已取得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者,請附證書影本。 (六) 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如屬SCI收錄論文,請註明Impact Factor)。歷年著作目錄(期刊、會議論文、專利等)。 (七) 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二封推薦信。 (八) 填具「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擬任教育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 【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五、截止日期:114年10月26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資料請寄到:112303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並註明「應徵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所」。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 #1302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所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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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台北市北投區2年以上碩士月薪62,643以上
一、職稱及人數:實習課程教學人員二名。 二、資格條件: 1. 國內/外護理相關碩士畢(或於應徵時間截止前已完成碩士學位所有要求取得畢業學校權責單位開具臨時學位證明文件者並於起聘前取得碩士學位) 2. 具二年以上護理實務經驗 3. 曾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校不得聘(僱)用: A.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B.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C.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D.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E.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F.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三、任教課程: 護理實習課程 四、應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資料及自傳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位證書影本 (國外學歷者須檢附經駐外單位認證中譯本之影本、護照基本資料頁及移民署出入境紀錄影本) (四)經歷證件影本 (五)護理師證書影本 (六)教師資格證書影本 (如有更佳) (七)著作等相關資料 (八)具結同意書(必填;電子檔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十七、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區下載)。 五、截止日期:114年10月22日。(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資料請寄到: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並註明「應徵護理系實習課程教學人員」。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3112護理系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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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專科月薪36,300以上
國科會計畫誠徵全職專任研究助理(學士級/碩士級)1名、與兼任助理1名,計畫內容與精神疾病及動作復健有關。 薪資依國科會計畫全職研究助理相關規定支給,學士級研究助理第一年約36,300元/月以上,碩士級研究助理第一年約41,500元/月以上。年終獎金1.5個月,依當年度到職月份比例折算。 [工作內容] 1. 在約定日期前往臺北市或新北市的社區機構(例如康復之家)收案 2. 機構聯繫事宜 3. 資料整理分析、撰寫報告 4. 處理計畫主持人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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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碩士以上月薪40,448以上
1. 獎學金計劃申請與執行 2. 獎學金業務 3. 外籍生學位生招生業務。 4. 教育部僑生資料庫系統管理。 5. 僑生健保系統管理及相關業務。 6. 協辦外籍生入學後輔導、活動相關業務。 7. 僑生輔導經費申請及核銷。 8.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臨時交辦業務 (實際薪資依本校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報酬支給標準表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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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32,405元
一、工作內容: 1. 協助處內行政事務。 2. 協助處內公文撰寫收發、帳務核銷、相關活動等。 3. 協助處內行政支援、文書與電腦資訊管理、網頁編輯管理。 4. 協助處內會議資料彙整與內容撰寫、統整。 5. 協助其他處務相關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依本校辦公出勤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三、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石牌校區) 行政大樓2樓研究發展處 四、資格條件: (一)、應具備以下資格: 1.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具電腦資訊多媒體能力,熟悉Windows 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等)、網頁編輯管理等文書處理能力。 3.具外語基礎能力。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和執行力。 5.品行端正,積極認真、細心負責且可配合業務需求支援。 6.具身心障礙身份。 7.具大專校院等教育機構工作資歷為佳。 (二)、曾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校不得聘(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應檢附資料: 1.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照片等資料)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5.具結同意書(必填;電子檔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十七、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區下載)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各項證照影本、工作經歷、影片作品、辦理活動佐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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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大學以上月薪32,405元
1. 公文審核暨追蹤:學務處、總務處、電算中心、體育室、環安衛室 2. 彙辦全校性採購核銷案之審核及兼辦採購政風業務 3. 彙辦「校務會議」代表聘任及會議召開等相關事宜 4. 彙辦「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聘任及會議召開等相關事宜 5. 彙辦「內部控制專案小組」、「內部稽核小組」之委員聘任、會議召開相關事宜 6. 彙辦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及追蹤等相關事宜 7. 彙辦校長信箱、陳情案及法律事務協處等相關事宜 8. 彙辦例行慶典活動貴賓邀請相關事宜 9. 配合辦理校務評鑑、校務資料庫、校務資訊公開專區等相關事宜 10. 協助辦理性平會相關事宜 11.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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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32,405元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徵約僱助理員 一名 一、職稱及人數:約僱助理員,一名。 二、資格條件&專長領域: (一)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二) 具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等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三)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和執行力。 (四) 品行良好、勤奮耐勞。具電腦資訊實務經驗及一年以上專任業界實務經驗。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校不得聘(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三、主要工作內容: 1.系所務行政事務、實習相關業務。 2.協助公文撰寫、帳務核銷、辦理研習會活動等。 3.協助評鑑資料彙整與報告內容撰寫、統整。 4.協助專案計畫之申請與執行。 5.行政支援、文書與電腦資訊管理、網頁製作。 6.其他交辦事項。 四、應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照片等資料)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各項證照影本、工作經歷等)
應徵
10/15
台北市北投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時薪190元
一、職稱及人數:全職工讀生,一名。即日起至114/12/31。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行政務經驗佳。 (二)具高度熱忱、團隊精神、能與人和諧相處。 (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office使用或會使用電腦軟體製作海報者佳。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協助單位內業務資料查找/搜尋、文書處理、公文傳送等。 (二)其他交辦事項。 四、工作時間:8時/天,一週5天(週一到週四亦可),假日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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