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各類型意外事故之產險理賠案件,結合產險契約條款、法律專業及各產業別相關知識,在每一個實際發生的個案中,提供保險契約、民事協商與司法實務之相關公證諮詢服務。確認個案是否符合理賠要件、進行損失金額計算及評估、協助和解協商及理賠事宜之進行。 工作地點遍及各類事故現場諸如:飯店、商場/門市、公共設施、市區道路、工廠、商港/碼頭/倉儲/物流中心...等,進行人身傷亡、財物及財務相關損失之評估作業,輔助產物保險損害填補及風險分擔之進行。 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 現場勘查及訪談查證 2. 事故責任分析及承保範圍確認 3. 損失評估及賠款理算 4. 洽商說明 5. 司法程序中相關保險契約權利義務說明 等保險理賠案件之公證相關業務 【提供年終獎金,年節獎金,每季及年度另依工作績效敘獎,員工旅遊】 【※ 凡能獨立作業者,均將具備產物保險與法律專業、多方面案件相關產業知識、及溝通協商能力。】 【※ 一般保險公證人,係屬於 考試院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專業執照類別之一,需經國家考試合格並依法受訓結業後方可取得執照。依保險法第10條規定,本法所稱公證人,指向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收取費用,為其辦理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洽商,而予證明之人。與民間公證人之工作內容 [對法律行為、私權事實、文書(私文書、持往境外使用之公文書等)辦理認證]有所不同。】 【※ 本職務之工作內容為產物保險理賠案件之公證作業,需深入了解條款內容及相關專業知識,與保險契約之銷售業務無關。】
月薪38,000~55,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擅溝通,富進取心,有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