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力行路166-2號 (請先投履歷,有面試邀請後再前往應徵。謝謝。) 【上班時間】:錄取後3天內開始上班。 此職缺需繳無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警察局可申辦。 【薪資結構】: 時薪+洗衣作業組薪資加給+全勤獎金+久任獎金(滿6個月以上)+績效獎金(滿6個月以上)。 【工作時間】:每日平均工作時間5~7小時(看當日工作量),晚上10點上班。 最多會有連續上班6天(旺季時期),每15天排班一次。 假日不一定會在週六、週日。屬於排假(公司排班)。 單月平均工時為90~110小時。 (一個月工作18~22天,淡季排班會較少。) P.S 須將當日工作完成才會下班,非一般固定時間下班的工作。 【工作內容】: 需要久站進行作業。 需搬運重物(衣物)。 1. 髒衣物分類。 2. 衣物前處理,會碰到水及相關機器。 3. 洗衣機、乾衣機操作。 4. 摺衣分類。 【試用期薪資】: 時薪NT$190 (月結,每個月10號發薪。) 試用期1~3個月。(視工作表現調整。) 【全勤獎金】及【洗衣作業組加給】從試用期結束後開始計算。 【試用期過後薪資】: 時薪NT$195~NT$200。 (視工作表現調整。) (月結,每個月10號發薪。) 【全勤獎金】: 當月上班時數 x 15~25(元) = 全勤將金 (視工作表現調整。) 例如:當月份上班100小時,當月份全勤獎金為100 x 15 = 1500(元) 若當月份有1日請假、遲到、早退、曠職。則當月份全勤為0元。 (月結,與薪水一同結算。) 【洗衣作業組加給】: 依每日工作量計算加給。(月結,與薪水一同結算。) 洗衣作業組薪資加給:看當月工作量,平均單月NT$1500。 (視工作表現調整。) 在職滿6~12個月: 1. 薪資調整。 2. 洗衣作業組加給調整。 3. 全勤獎金調整。 4. 各項獎金開始計算。 (上述各項依工作表現調整) 【各項獎金(在職滿6個月以上)】: 達成工作目標,根據每個月工作時間多寡,來計算各項獎金。 每三個月才發放,中間若有離職不滿三個月工作時長,不予發放。 【年終獎金】: 1. 須工作滿一年以上。 2. 出勤狀況須正常。 【勞健保】: 均有勞健保,依勞基法投保。
時薪190~23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1. 有工作經驗者佳。 2. 能夠配合工作調動者佳。
【全勤獎金】: 依職缺項目內容說明為主。 【久任獎金】: 1. 須工作滿一年以上。 2. 出勤狀況須正常。 【年終獎金】: 1. 須工作滿一年以上。 2. 出勤狀況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