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需社工系或社會福利相關科系畢。 2.對於身心障礙領域工作有興趣,且有相關工作經驗者更佳。 社工員工作職責: 1.提供服務使用者及其家庭專業的個案服務。 2.執行社會工作相關方案與活動。 3.開發與建立社會資源網絡。 4.協助推動家長會及功能委員會之運作。 5.配合基金會相關宣導活動。 6.配合基金會處理相關行政事務。 ※到職完成社工師執登後每月加給4000元。 ※具社工碩士學歷者每月加給2000元。 ※到職滿半年,可獲得500元生日禮券。 ※本職缺申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設施專業人員久任獎助計畫,並依計畫規定工作連續年資,按年加給1萬5,600元至6萬2,400元之個人獎助。
月薪37,757~40,963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一、社工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 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3.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 4.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及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社會行政職系考試及格,並具一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6⽉14⽇修正⾝⼼障礙福利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第六點規定,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須同意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三、經面試錄取報到者須完成體檢並繳交3個月內之健檢紀錄,經確認無法定傳染型疾病始正式錄用。
1. 完整在職訓練 2. 勞健保及團體意外險 3. 6%勞工退休金提撥退休制度 4.年假3-30天 5.年終獎金 6.二年ㄧ次的年度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