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目標: 作為集團最高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制定及推動集團整體人力資源策略,管理總部及各地廠端的人資運營,確保海內外營運單位人力資源政策一致性與效能,支持企業永續經營、組織轉型及成長。建立前瞻性人才策略、集團組織發展規劃及文化建設,確保公司在營造產業的競爭力。 主要職責: 1. 集團人力資源策略與組織規劃 * 制定集團中長期人力資源策略,與營運目標及永續理念對齊。 * 評估各地廠端人力需求,設計集團統一的組織架構與職能規劃。 2. 海內外廠端人資管理 * 監督與指導各地分公司及廠區的人資運營,包括招聘、績效、薪酬福利、培訓與員工關係。 * 建立跨地區 HR 流程標準化,確保政策一致性與法律合規。 * 協助廠端人資處理勞資爭議、合規風險及員工發展需求。 3. 領導力發展與人才培育 * 制定集團高潛人才識別、接班人計畫及領導力發展計畫。 * 規劃跨單位及跨地區培訓專案,提升集團整體人才素質。 4. 薪酬福利與績效管理 * 設計整合性薪酬及獎酬制度,兼顧總部與廠端差異。 * 監督集團績效管理流程,確保公平、透明、與策略目標一致。 5. 員工關係與勞資合規 * 管理集團重大勞資議題與爭議,維護企業形象與員工滿意度。 * 確保各地廠區遵循當地勞動法規與安全標準。 6. 集團專案與變革管理 * 推動集團級 HR 專案,如組織轉型、人力系統導入、數位化流程改善。 * 協助跨部門及跨地區專案的人力配置與管理。 7. 領導力與團隊管理 * 管理集團人資部及各地廠端 HR 團隊,建立高效協作及專業能力。 * 提供指導與人才梯隊建設,強化集團人資戰略能力。 任職條件: *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管理或相關領域碩士以上學歷。 *10年以上人資管理經驗,至少5年以上集團或跨地區 HRM/CHRO 經驗。 *熟悉集團級組織發展、績效管理、薪酬福利設計、領導力發展及勞資法規。 *卓越跨部門溝通、影響力及跨文化協調能力,能有效支援董事長及管理團隊決策。 *具策略視野與落地執行能力,能承擔跨地區專案及多單位管理挑戰。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