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2名(延長公告)

08/15更新
應徵

工作內容

類別: 專任教師 用人單位: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公告日期: 2023-12-26 截止日期: 2024-01-29 職稱: 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名額: 2 性別:男女不拘 上網有效期間112/12/26~113/1/29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 資格條件: 學歷:化工相關系所畢業之博士 條件、專長 條件: 1.化學工程、生物科技等符合本系發展之相關專長。 2.可教授本系必修科目,具有英語授課能力,能配合本系EMI課程教學(須具CEFR B2或同等以上英文能力)。 3.有活力、有朝氣,能引入產學合作和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應具有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 專長:具備化工程序工程專長者優先考量。 工作地址:106344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於本校人事室網站) 2.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徵聘教師申請表」及「新聘教師學術著作點數表」 (請自本校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網站下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4.附名次之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5.博、碩士論文摘要 6.主要著作目錄、SCI論文影本、作品集 7.主持之產學合作計畫目錄(無則免附) 8.教學計畫、研究計畫 9.自傳、履歷表 10.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1.學術著作點數表、期刊排名點數計算明細表 12列舉三位以上推薦人及可聯絡方式 13.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4.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5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6.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以上資料缺一不可,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收件截止日:113年1月29日 聯絡人:張苹蘭小姐 應徵資料紙本請郵寄至:106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張苹蘭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徴教師」(如因故需寄送電子檔,敬請事先來信聯繫) 聯絡電話:(02)27712171-2512 聯絡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 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工作待遇

月薪70,000元以上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距捷運忠孝新生站約500公尺)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可上班日

不限

需求人數

2人

條件要求

工作經歷

不拘

學歷要求

博士

科系要求

化學工程相關

語文條件

英文 -- 聽 /精通、說 /精通、讀 /精通、寫 /精通

擅長工具

不拘

工作技能

不拘

其他條件

未填寫

聯絡方式

聯絡人

張苹蘭小姐

其他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於本校人事室網站) 2.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徵聘教師申請表」及「新聘教師學術著作點數表」 (請自本校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網站下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4.附名次之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5.博、碩士論文摘要 6.主要著作目錄、SCI論文影本、作品集 7.主持之產學合作計畫目錄(無則免附) 8.教學計畫、研究計畫 9.自傳、履歷表 10.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1.學術著作點數表、期刊排名點數計算明細表 12列舉三位以上推薦人及可聯絡方式 13.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4.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5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6.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以上資料缺一不可,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收件截止日:113年1月29日 聯絡人:張苹蘭小姐 應徵資料紙本請郵寄至:106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張苹蘭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徴教師」(如因故需寄送電子檔,敬請事先來信聯繫) 聯絡電話:(02)27712171-2512 聯絡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 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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