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物理、物理實驗為主,能支援光電系相關專業必、選修課程,每週上課時數15小時為原則,並能全英語授課。 2.課後輔導、補救教學,以及物理實驗教材編審、教具製作與專題製作相關業務。 3.支援系務行政工作及評鑑業務。
月薪82,360元以上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一、所需資格條件: 1. 具博士學位,以物理或光電專業領域優先考量。 2. 具英語授課能力,可全英文授課,如物理及物理實驗、基礎光學相關課程、光電實驗、工程數學等課程。 3. 學、經歷證件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其學位證書與成績單應先向駐外單位驗證)。 二、檢附資料: 1. 履歷表等相關表件(請點選並下載,標題請改為「應徵專案教師」個人資料表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360767024.odt;請詳填有效之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 2. 身分證件(影本正反面)、學經歷證件影本(影本正反面)及備審資料(如持國外學歷者,其學位證書與成績單應先向駐外單位驗證)。 3.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第8項,並一同附上移民署所核發之入出境證明)(下載連結: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149330472.odt ) 4.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下載連結: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537574832.pdf)。 5. 如有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請附上影本。 6.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Record Certifi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