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內容: 【具「居服督導初階訓練」及「居督長照小卡」可立即上班者優先錄用】 管理區域:三重、蘆洲、新莊、板橋 。 1. 開案及居家服務溝通及協調。 2. 個案照顧計畫擬定、執行分析與檢討。 3. 關懷電訪、居家訪視。 4. 個案管理(內含個案資料建檔、紀錄、派案、轉介、結案)。 5. 長照單位相關事務,登錄、核銷…等。 6. 個案異動評估及家屬溝通連絡 。 7. 個案所需資源協調與轉介。 8. 相關評鑑、督考事項落實與執行。 9. 主管交辦之其他行政業務 。 二、薪資計算: 1. 月薪39,000元以上,依績效調整 。 三、福 利 :依個人工作績效及機構營運為原則發放 1. 機構自辦長照積分課程。 2. 健康檢查補助。 3. 中秋/端午節獎金。 4. 年終獎金。 5. 證照專業加給獎金。 6. 開案獎金。 7. 介紹獎金。 8. 特休假。 9.年終獎金 10.年資津貼 四、保險:團體保險。 五、其他:公司安排長照人員持續教育積分課程,正式員工免費上課 。
月薪39,000元以上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需符合「居家服務督導員應具資格」 居家服務督導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二、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三、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一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四、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五、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六、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
【法定項目】 勞保、健保、特別休假、勞退提撥金、防疫照顧假、員工體檢 【其他福利】 三節獎金/禮品、專業證照獎金、員工進修補助、內部講師鐘點費 法定項目 勞保、健保、加班費、特別休假、員工體檢、勞退提撥金 福利制度 1. 長照積分課程機構自辦免費參加(正職員工) 2. 健康檢查補助(正職員工) 3.年終+ 2節獎金(未滿一年按比例發放) 4. 證照獎金(正職員工) 5. 開案獎金(正職員工) 6. 介紹獎金(正職員工) 7. 耗材(圍裙、口罩、手套、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