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臨床心理師

09/03更新
應徵

工作內容

一、辦理社區民眾心理健康促進與專業服務: (一) 擬定社區心理衛生服務年度計畫與執行。 (二) 提供社區個案諮商、外展服務。 (三) 提供可近性社區心理諮商服務據點、接受他機關轉介並提供心理諮詢、諮商服務。 (四) 整合與連結各網絡心理健康服務資源與轉介,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五) 辦理心理衛生需求或服務方案研究計畫。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月薪47,363~61,225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將依人力狀況派駐於臺北市各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可上班日

不限

需求人數

3人

條件要求

工作經歷

不拘

學歷要求

碩士以上

科系要求

心理學相關

語文條件

不拘

擅長工具

不拘

工作技能

不拘

其他條件

一、(49,673-61,225元)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並具臨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工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工作經驗。 二、(47,363-61,225元)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

福利制度

教育訓練

聯絡方式

聯絡人

心理衛生科黃小姐

電洽

02-27208889-7162

其他

本職缺訊息同步刊登於「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若本職缺另有相關條件要求,請一併檢附對應之資格證明文件,以利審查作業順利進行。未檢附完整資料者,將可能影響資格審查結果,敬請留意。 ※本次職缺採隨到隨審、額滿為止原則,公告將視徵才進度隨時關閉。若公告關閉前仍有投遞履歷,將不再另行安排面試通知,感謝您的關注與理解。 我們將於履歷收件日起,約兩週內通知合適人選安排面試,未符合資格者則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1.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5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2.本聘用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專款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聘用原因消失,應檢討減聘或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4.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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