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景- 建立公共化的托育空間,懷抱專與熱忱,一起打造嬰幼兒的安心家園 工作目標- 提供受託兒童獲得充分發展之學習活動及遊戲,協助完成各階段之發展 工作任務- 一、公共托育家園營運管理,擬定工作計畫。 二、教保活動管理,配合辦理評鑑作業。 三、托育人員督導與訓練(三至四人)。 四、維護公共托育家園之環境與嬰幼兒安全。 五、配合出席聯繫會議並報告營運計畫。 六、預算管控以及及申請經費核銷。 資格條件- 須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2條規定。
月薪41,060元
不拘
托嬰中心主管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 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且有二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二、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學士班或學士學 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有二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 驗,並取得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三、學士學位以上畢業或專科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 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有三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 護經驗,並取得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四、專科學校畢業,有四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並取得主管 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五、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 系及格者,具二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者 。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稱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指符合下列規定, 並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所開立服務年資證明人 員之經驗: 一、托兒所、幼稚園或改制後幼兒園之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教師、 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 二、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 三、早期療育機構之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及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 四、安置及教養機構之托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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