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揮並監督工人,以控制工程的執行進度與施工品質。 2.計劃、組織及指揮有關建造的活動與維護結構、設施與系統。 3.與所有人、承包商及設計師共同商量,討論及解決如工作程序、抗議和建築問題等事務。 4.審查與檢閱專案的規劃,以監控是否遵守建築、安全法規和其他章程。 5.預先檢查分包廠商施工前之準備工作。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不拘
工地主任
未填寫
我適合這份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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