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以上任職律師事務所執業經驗。 2民、刑事案件,行政訴訟等各類書狀之撰擬、開庭、案件後續追蹤。 3.精通英文或日文尤佳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不拘
高考律師
未填寫
台北所
1.三節獎金、律師績效獎金等 2.勞保、健保、團保等 3.特約廠商咖啡吧或福利金 4.結婚禮金、生育補助金、喪葬奠儀 5.不定期之聚餐、旅遊等 6.不定期特約廠商優惠方案
我適合這份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