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教保員 (桃園市政府員工子女)

09/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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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

工作內容

1.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21 號(文化局內) 2. 工作薪資: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教保員、教師支給基準核薪-專科38,011~39,126元;學士40,306~41,420元。 3. 工作日期:面議 4. 工作職掌:班級經營管理總規劃、教學活動執行與記錄具材設備之製作與管理、實施班級親師溝通職教育、負責情境佈置維護,定時維護班級內外清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月薪38,011~41,42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管理責任

管理13人以上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可上班日

不限

需求人數

6人

條件要求

工作經歷

不拘

學歷要求

專科以上

科系要求

綜合教育相關、學前教育相關、專業科目教育相關

語文條件

不拘

擅長工具

不拘

工作技能

不拘

具備證照

其他條件

教師需具備幼兒園合格教師證

歡迎所有求職者,與
應屆畢業生
日間就讀中
夜間就讀中
外籍人士
原住民
二度就業

聯絡方式

聯絡人

吳園長

E-mail

tychild332025@gmail.com

電洽

03-336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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