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訊請參酌連結附件) https://uel.yuntech.edu.tw/newsview_377.html 擬聘時間:民國115年2月1日。若因無法即時取得教師證等因素,而導致無法如期完成聘任程序,聘期將改由民國115年8月1日起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應徵資格與擬聘專長: 應徵資格: 1. 具備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機械、資工、電子、電機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教育部頒發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 2. 汽車電子領域(包含車用 AI 影像或語音、車用智慧辨識、車用電子系統(含整合)、車用軟體程式設計、車用感應器相關應用、物聯網、計算機組織…等)。 3. 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請檢附104年1月14日迄今仍在職之相關資料:服務證明、離職證明或在職證明,並註明是否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職 級:助理教授以上。 學術專長: 1.具備汽車電子產業背景或具汽車電子研究(發)經驗,可教授電子工程系基礎課程及智慧電動車領域應用課程,並具全英文授課能力。智慧電動車應用包含(但不限於)智慧電動車概論、汽車系統與感應器、車用電控機構實務、車用AI邊緣計算、智慧座艙設計等。 2. 工作內容: 負責智慧電動車領域課程規劃、教學、研究與服務之工作,並協助管理相關實驗室。 3. 須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請檢附104年1月14日迄今仍在職之相關資料:服務證明、離職證明或在職證明,並註明是否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檢附文件:(請依序排列) 1. 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教學及產研型)應徵表(檔案請至 電子工程系網站 下載)。 2. 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學士、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件影本。 3. 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成績證明,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 4. 業界經驗證明資料:依「本校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檢具相關證明。 (1) 業界出具之工作服務證明 (國外經歷應經駐外館處驗證,如無法取得時,得以經工作地所屬國家之中央權責部會驗證方式代替),包括 職稱、工作性質與內容及起迄年月。 如係國外經歷應附入出國日期證明,但外籍人士免附。 (2) 投保勞工保險證明文件或薪資明細表。 (3) 產學合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 (4) 權責單位核發具體成就證明。 (離職或在職證明,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需要一年以上,教職、補習班經歷皆不算)。請註明「專任」或「兼任」。 5. 歷年著作目錄、SCI (SCIE) 論文影本。 6. 歷年主持之研究計畫與產學合作計畫目錄(含經費),並附佐證文件。 7. 專業證照影本。 8. 可任教科目及內容大綱簡述(含必修與選修課程)。 9. 推薦信函至少2封。 10. 其它有助證明相關能力之資料(如參與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等)。 (所寄資料「請勿膠裝」,佐證資料請確認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無論是否通過初審,恕不寄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程學院電子工程系”汽車電子領域 (智慧電動車)” 編製外專任教學人員(教學及產研型)」。) (一)未有教師證書者,請另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二)持國外學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成績證明,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 (三)持國外經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8月15日(以郵戳為憑) 來函請以掛號寄至: 640301 雲林縣斗六巿大學路3段123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程學院 辦公室收 (請註明「應徵電子工程系“智慧電動車組”專任教師」)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不拘
未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