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智權管理及推動中心推廣專員

08/26更新
5 天內聯絡過求職者
徵才積極度:活躍
應徵

工作內容

(一) 智財推動專員,協助本中心推動各項校内外智財活動廣宣、展會、公文簽辦、網頁等電子化媒體推動相關事項。 (二) 本中心官網及其資安業務主職窗口。 (三) 科管局委託審查作業窗口。 (四) 主管交辦及配合單位年度工作任務與目標相關事項。

工作待遇

月薪39,180~41,47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產創處智權管理及推動中心)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可上班日

一個月內

需求人數

1人

條件要求

工作經歷

1年以上

學歷要求

大學以上

科系要求

不拘

語文條件

英文 -- 聽 /中等、說 /中等、讀 /中等、寫 /中等

擅長工具

其他條件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有學研機構研發成果推廣經驗及智慧財產相關概念者尤佳。 2.有學校行政經驗或活動辦理行銷推廣等經驗者佳。 3.英文中等程度(近五年多益或全民英檢者佳)。 4.積極負責且能團隊合作。 5.孰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例如Microsoft office (Excel、Word、power point )。

福利制度

比照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相關福利(僅適用本校專任人員)

聯絡方式

聯絡人

徐燕玲

其他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上班地點: □陽明校區█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六家校區 □歸仁校區 □北門校區(□含各教學醫院)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4年8月3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照片、履歷表(請以A4 直式格式,內容含自傳、工作經歷、證照資料、個人聯絡電話、電子郵件)。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光復校區)(03)5712121轉(31438) 徐小姐)。 **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應徵回覆

合適者將於3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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