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能力】 1.對於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學生服務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 2.具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 3.具有國內外身心障礙相關之協會、早療機構、醫療院所或學校工作經驗者尤佳。 4.修畢特教師資類科課程,具備合格特教教師證者尤佳。 5.善於與他人溝通、能細心處理大量文件、對於身心障礙者有一定敏銳度者尤佳。 6.善於使用Word、Excel軟體。 【職務說明】 1. 辦理身心障礙/重大傷病,以及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規劃。 2. 執行身心障礙/重大傷病,以及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行政、試務作業及協調聯繫等事宜。 3. 跨部門協作,支援臨時交辦事項。 【應備文件】 1.履歷自傳(含個人專業背景)。 2.工作經驗證明 (請敘明曾擔任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任職期間等)。 3.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修業證明: 國內學歷者:需備妥畢業證書及在校各學期之成績單。 國外學歷者:所備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均需經駐外機構認證。 4. 其他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含教師證、技術證照、或相關證照。 【備註】 1. 收件截止日期至114年9月30日止【請註明應徵職務名稱】 2. 收件方式:(下列方式擇一即可) (1)104人力銀行網路履歷 (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3)郵寄(以郵戳為憑):10673台北市大安區舟山路237號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人事室收 3. 經本中心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外通知 4.本中心聯絡人:盧小姐 02-23661416#860
月薪33,000~50,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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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人員福利如下: 1.勞保,健保 2.年終工作獎金 3.週休二日 4.退休金制度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