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 蒐集並分析與計畫相關的學術資料、政策文件及校務數據,作為計畫內容與策略發想依據。 2. 建立與優化校務資料分析模型,提供決策參考報告與視覺化成果。 3. 協助校務發展及永續策略相關專案之規劃、執行與成效評估 4. 其他與校務數據分析、策略研擬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畢業,專長領域包含但不限於教育評鑑與政策、統計學、資料科學、管理科學或相關領域。 2. 具備資料清理、統計分析與資料視覺化能力,熟悉R、Python、SPSS、Tableau或其他分析工具者尤佳。 3. 具獨立研究、專案管理與報告撰寫能力,能將分析結果轉化為可行政策建議。 4. 認真負責,具良好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5. 具高等教育政策、校務研究(Institutional Research, IR)或永續發展議題研究經驗者優先。 【薪資待遇】 1. 薪資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延攬優秀人才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2. 年終獎金1.5個月(限12月仍在職者;按年度服務月數計算比例發給)。 3. 享有勞健保。 4. 本案聘期一年一聘,試用期3個月,期滿評估合格後續聘。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不拘
【其他事項】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