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案場開發業務專員

09/25更新
應徵

工作內容

★有從事過光電相關經驗者佳★ ★底薪為32,000元以上,獎⾦另計,獎⾦依照案場建置量計算(kWp)★ ★獎⾦分簽約30%/台電併網40%/躉售結案30%三階段按比例發放★ 如為透過中介或轉介成交(需額外⽀付介紹費)的案場,則獎⾦會酌量調整 。 ⼯作重點如下: 1.主動積極開發與執⾏⼯業廠房屋頂或⼟地承租作業。 2.針對需要⾃建⾃⽤的客⼾進⾏說明與聯繫。 3.定期回報業務開發進度與內容,協調需公司協助事項的執⾏作業。 4.協助進⾏客⼾追蹤與服務,建立良好的售服機制。 5.協助公司完成客⼾資料收集與簽約作業等租賃業務(含公證完成)

工作待遇

月薪32,000元以上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苗栗縣頭份市東民一街37號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08:30~12:00/13:00~17:30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可上班日

不限

需求人數

1人

條件要求

工作經歷

不拘

學歷要求

高中、專科、大學

科系要求

不拘

語文條件

不拘

擅長工具

其他條件

未填寫

聯絡方式

聯絡人

鍾小姐

應徵回覆

合適者將於3個工作天內主動聯繫,不合適者將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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