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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丙級廚師證照、注重餐點衛生與清潔 2.負責洗、剝、削、切各種食材。 3.烹調早、中、下午之三餐菜餚。 4.進行廚房內的衛生管理工作。 5.清點進貨與管理食材庫存 。 6.廚房清潔打掃、消毒及廚房設備管理。 7.協助園內主管交辦事項 。
月薪34,536元
一、國中(含)以上畢業,持有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優先。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1 項所列之情事者。 三、衛生習慣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佈規範準則者。 四、除負責幼兒餐點及相關廚房工作外,需兼任清潔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錄取人員應繳交最近一個月內之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一般體格(健康)檢查表(除一般體格(健康)檢查表項目外,另需含A、 B、C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胸部X 光)、傷寒、肝功能、性傳染病(梅毒)、傳染性眼疾等檢查項目),凡未繳交或體檢不合格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六、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工作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亦取消錄取資格。 七、薪資:具丙級中餐烹調士證照者 34,536。未具丙級中餐烹調士證照者:依議定之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