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安排看診順序及維持診間秩序。 2.協助醫師執行各項檢查、治療及維護病人之安全及隱私。 3.臨時交辦事項。
年薪430,000~500,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1.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2.具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3.須配合單位排班,須輪值夜診及假日班。 4.具word、excel及製作簡報電腦技能尤佳。 5.薪資: (1)固定薪依衛生福利部約用人員核薪及考核要點支薪;具專業能力進階各層級另加津貼;夜班費、服務獎勵金(視醫院營運績效核發)、年終考核獎金等依照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核發。 (2)月薪:約33,656元~37,391元(內含固定薪、專業能力進階津貼及服務獎勵金等)。 (3)年終考核獎金:依當年度考核結果定,最高給予獎金1.5個月。 (4)年所得約43-50萬元。 6.新進約用人員,先予試用3個月,福利待遇不變。 7.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78條第2款及其施行細則第114條規定:退休人員再任「受聘(僱)擔任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之公立醫療機關(構),從事基層醫療照護職務」者,不適用退撫法第77條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應停發月退休金並停辦優惠存款之規定。本院為銓敘部公告之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公立醫療機構之一。
◆ 獎金 / 禮品類 1.年終獎金 2.三節禮金/禮品 3.生日禮金/禮品 ◆ 休閒類 1.國內旅遊 ◆ 制度類 1.員工制服 2.績效獎金 3.完整的教育訓練 4.順暢的升遷管道 ◆ 設備類 1.員工宿舍 2.哺乳室 ◆ 請 / 休假制度 1.週休二日 2.特休/年假 3.家庭照顧假 4.女性同仁生理假 ◆ 其他 1.員工購物優惠 2.員工停車位 3.健康檢查 ◆ 補助類 1.生育津貼 2.旅遊補助 全院福利狀況: ◆擇優晉升公職。 ◆獎金類: 1.年終獎金 2.獎勵金 3.值班費/夜班費 ◆學術獎勵: 1.新進人員訓練 2.在職教育訓練3.在職進修 4.員工培訓 ◆每年調薪—依個人工作表現考績發放 ◆保險類--勞保、健保。 ◆休假--依勞基法實施每週40工時,按單位特性於當月排休;特休假天數依勞基法規定給予。 ◆補助類: 1.員工就醫優待 2.員工健康檢查 3.汽車停車場停車費優惠 4.機車停車場(免費) 5.員工制服,免費洗滌。 ◆休閒育樂: 1.員工旅遊 2.特約商店優惠 ◆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退休金至勞保局專戶。 備註:實際福利條件依所任職身分給予,其餘福利細項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