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能力】
1.對於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學生服務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
2.具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
3.具有國內外身心障礙相關之協會、早療機構、醫療院所或學校工作經驗者尤佳。
4.修畢特教師資類科課程,具備合格特教教師證者尤佳。
5.善於與他人溝通、能細心處理大量文件、對於身心障礙者有一定敏銳度者尤佳。
6.善於使用Word、Excel軟體。
【職務說明】
1. 辦理身心障礙/重大傷病,以及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規劃。
2. 執行身心障礙/重大傷病,以及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行政、試務作業及協調聯繫等事宜。
3. 跨部門協作,支援臨時交辦事項。
【應備文件】
1.履歷自傳(含個人專業背景)。
2.工作經驗證明 (請敘明曾擔任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任職期間等)。
3.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修業證明:
國內學歷者:需備妥畢業證書及在校各學期之成績單。
國外學歷者:所備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均需經駐外機構認證。
4. 其他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含教師證、技術證照、或相關證照。
【備註】
1. 收件截止日期至114年9月30日止【請註明應徵職務名稱】
2. 收件方式:(下列方式擇一即可)
(1)104人力銀行網路履歷
(2)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3)郵寄(以郵戳為憑):10673台北市大安區舟山路237號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人事室收
3. 經本中心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外通知
4.本中心聯絡人:盧小姐 02-2366141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