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加護醫學科契約主治醫師
- 屏東榮民總醫院
- 醫院
- 屏東縣屏東市
- 經歷不拘
- 大學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各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2. 經歷:具專科醫師證書(重症專科醫師尤佳)。 3.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臨床相關醫療業務。 ※工作地址: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招募名額:1名。 ※薪資待遇 1. 契約:面議。 2. 獎金:獎勵金及年終獎金依醫院內規定發放。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各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2. 經歷:具專科醫師證書(重症專科醫師尤佳)。 3.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臨床相關醫療業務。 ※工作地址: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招募名額:1名。 ※薪資待遇 1. 契約:面議。 2. 獎金:獎勵金及年終獎金依醫院內規定發放。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須備畢業證書及醫師證書。 2. 能力: A. 具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B. 具感染科內科專科醫師證書。若未具感染內科專科醫師證書者,則須提供感染內科完訓證明。 3. 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醫院需要執行工作 職務調整者。 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加總分 5%,惟須經本院評定具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予僱用。 5.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 依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甄選成績相同者,以榮民為優先、榮眷次之(需檢附身分證明)。 ※工作項目 1. 屏東榮總門、住診患者診療、感控與值班。 2. 可能需要輪派支援龍泉院區。 3. 其他不定期配合政府政策之業務。 ※工作地址: 1. 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2. 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招募名額:2-3名。 ※薪資待遇 1. 契約:面議。 2. 獎金:獎勵金及年終獎金依醫院內規定發放。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須備畢業證書及醫師證書。 2. 能力: A. 具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B. 具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若未具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者,則須提供消 化系內科完訓證明。 C. 具執行消化系胃腸鏡檢查及內科診療之能力。具執行膽胰道鏡能力者尤佳。 3. 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醫院需要執行工作 職務調整者。 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加總分 5%,惟須經本院評定具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予僱用。 5.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 依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 項,甄選成績相同者,以榮民為優先、榮眷次之(需檢附身分證明)。 ※工作項目 1. 屏東榮總門、住診患者診療、消化系檢查與值班。 2. 輪派支援龍泉院區。 3. 其他不定期配合政府政策之業務。 ※工作地址: 1. 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2. 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招募名額:2-3名。 ※薪資待遇 1. 契約:面議。 2. 獎金:獎勵金及年終獎金依醫院內規定發放。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2. 完成教學醫院專科醫師訓練並取得心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3. 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 具介入性心臟血管專科醫師證書者。 (2) 具重症專科醫師證書者。 (3) 近五年以單一第一作者或單一通訊作者名義發表於SCI、SSCI、IM或EI等期刊論文者。 (4) 領有教育部教師資格證書者。 (5) ACLS合格證明(一年以上效期)影本。 (6)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 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心臟內科及重症加護之醫療。 2. 行政及教學研究工作。 3. 其他不定期配合政府政策之業務。 ※工作地址: 1. 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2. 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招募名額:2-3名。 ※薪資待遇 1. 契約:面議。 2. 獎金:獎勵金及年終獎金依醫院內規定發放。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須備畢業證書及醫師證書。 2. 能力: A. 具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B. 具腎臟科內科專科醫師證書、血液透析訓練班合格證明、腹膜透析訓練班合格證明、慢性腎臟病整體照護訓練班合格證明。 C. 具血液透析室診療經驗及內科系診療之能力 3. 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醫院需要執行工作 職務調整者。 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加總分 5%,惟須經本院評定具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予僱用。 5.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 依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甄選成績相同者,以榮民為優先、榮眷次之(需檢附身分證明)。 ※工作項目 1. 屏東榮總門、住診患者診療、血液透析室診療與值班。 2. 配合政策可輪派支援龍泉院區。 3. 其他不定期配合政府政策之業務。 ※工作地址: 1. 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2. 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招募名額:2-3名。 ※薪資待遇 1. 契約:面議。 2. 獎金:獎勵金及年終獎金依醫院內規定發放。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須備畢業證書及醫師證書。 2. 能力:具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 3. 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醫院需要執行工作職務調整者。 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加總分5%,惟須經本院評定具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予僱用。 5.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 依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甄選成績相同者,以榮民為優先、榮眷次之(需檢附身分證明)。 ※工作項目 1. 屏東榮總門診、住院患者診療,神經內科值班。 2. 輪派支援龍泉院區。 3. 其他不定期配合政府政策之業務。 ※工作地址: 1. 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2. 屏東榮民總醫院龍泉分院(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招募名額:1名。 ※薪資待遇 1. 契約:面議。 2. 獎金:獎勵金及年終獎金依醫院內規定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