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徵聘教師公告以臺北市立大學官網公告為準,詳細內容請參考此網站
【甄選公告】臺北市立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第1位/共2位)
https://personnel.utaipei.edu.tw/p/405-1010-126906,c7.php?Lang=zh-tw
二、自115年2月1日起聘。
三、公告及收件日期:114年10月8日至114年11月6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四、需具備資格條件:
具有博士學位
(已通過博士論文口試尚未取得證書者,請繳交校方權責單位開具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或由指導教授開具確認將取得博士學位日期之證明。倘經錄取,應於到任日前補齊博士學位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予者,須具有畢業後於教學、研究、產業專業實務經驗3年以上或現任職於大專院校專任教師者;現具本校學籍者,須為現任職於大專院校專任教師。
五、專長:具美感跨域互動媒體之學習媒材設計專長。
六、可授課科目:
*課程與教學碩士班
1.人工智慧(AI)與美感跨域課程研究
2.美感教育之課程與教學研究
*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大學部
3.美感跨域設計與創新科技
4音樂、視覺藝術與數位設計
5.數位互動式教具設計
6.影像美學與創作
7.使用者經驗設計
8.人機介面
9.系所其他需支援科目
七、應備應徵文件:
(一)學位證書、成績單及學位論文(持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檢附中文譯本;未經駐外單位驗證者,倘經錄取,應於到任日前補齊駐外單位驗證資料,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已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者,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1份(毋需檢附成績單及學位論文)。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若無身分證請附有效期限之護照影本。
(四)自傳(含詳細學經歷、專長領域等)。
(五)可授課科目課程大綱
撰寫說明:
1.請從上列[可授課科目]碩士班(編號1-2)和大學部(編號3-8)課程,各挑選1-2門可授課科目撰寫課程大綱(即共2-4門)。
2.其中至少1門以全英語授課撰寫。
(六)著作或專業表現資料
以下1-3項目:「著作目錄及五年內期刊論文」、「學術專書」、「作品展演」必須至少提供一個項目,並達到要求標準以上。並請斟酌提供項目4.資料,以利應聘審查。
1.著作目錄及近五年內期刊論文代表作全文至少4篇,並符合以下要求:
(1)其中至少2篇為TSSCI、THCI、SCIE、SSCI、EI、A&HCI收錄或具審查機制之學術期刊論文。(包含SCOPUS)
(2)前項論文中至少有1篇係以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名義發表。
2.學術專書:經符合或等同國科會學術專書審查機制出版,具有ISBN國際書號,並非教科書或教材之專書1本。
3.作品展演:專業作品集或展演代表作品1件以上。
4.主持人身分執行研究、產學或重要計畫資料。
5.其他。
(七)未來5年學術研究發展的方向及構想。
(八)其他有利於審查之佐證資料(如專業證照、過去5年獲得之學術榮譽、職涯中之重要成就、參與研究計畫列表)
八、應徵者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6日至本系網頁最新消息下載個人資料表,以WORD繕打存檔,email至
[email protected]信箱,並檢附應備紙本資料各1式3份(含電子檔),掛號寄至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臺北市立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收(限時掛號,以郵戳為憑,請於封面註明係應徵學材系專任教師)。
聯絡方式:范助教,電話02-23113040分機8422。
九、工作待遇說明:薪資依教育部標準與應徵者之級別年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