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業
暫不提供
公證
暫不提供 經濟部商業司查詢
一、依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頒布施行之新公證法第一條第一項與第三項規定,公證事務由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辦理之。 二、本所係全國第一間依法設立之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可辦理各項公、認證事務。
依法辦理
勞、健保及適用勞基法之休假制度,全勤獎金3,000元/月、公司聚餐
新北市板橋區
台北市中正區
台北市中山區
台北市大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