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 1. 社工、心理、護理、幼保、相關系所畢業,認真、負責。 2. 具有機車或小自客駕照者為優。 二、工作職責 : 1. 主理小家事物,如孩子生活照顧及事件處理與輔導。 2. 提升兒少自身價值、復原力,成長需求滿足、服務計畫編撰及創意生活內容輔導。 3. 能與團隊合作,並可參與機構公共事務與服務相關的工作。 三、 上班時間:依據勞基法 84-1 條辦理 班制:上 2 休 1 制。
月薪39,000~50,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保育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一)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二)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三)保育人員專業訓練。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保育人員三年以上者。 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助理保育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一)前條第一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二)保育人員專業訓練。 三、具有三年以上社會福利機構照顧工作經驗者。 四、初等考試、相當初等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者。 生活輔導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一)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二)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三)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助理生活輔導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一)前條第一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二)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三、具有三年以上社會福利機構照顧工作經驗者。
1.勞保、健保、勞退金、團保、特休 2.生日禮金、端午節禮金、中秋節禮金、年終考核獎金最高1.5倍 3.員工支持計畫(福利小組、員工諮商每年最多6次、員工旅遊補助、員工聚餐、五人成行趣移地督導) 4.團督、專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