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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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萬元 經濟部商業司查詢
60人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主要為經濟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以推動碳捕存再利用技術發展、提升適法能力、協助產業減碳、擴展國際合作及加強民眾溝通,達成溫室氣體減量及減緩溫室效應為宗旨。
◆ 獎金 / 禮品類 1.年終獎金 ◆ 請 / 休假制度 1.週休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