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2023年事業發展規劃設立新機構分別在新北市之淡水/汐止/基隆市/桃園市楊梅區/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機構業務負責人需具備以下資格: 一、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具有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二、護理師或護士: (一)護理師:具二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二)護士:具四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三、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社會工作、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具三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四、專科以上學校,前款以外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具四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五、高級中等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具五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六、照顧服務員技術士: 具七年以上專任照顧服務員相關工作經驗。 以上人員需有長照Level 1證書 工作內容 一、綜理居家服務各項業務,定期檢討及改善。 二、擬定及執行年度工作計畫、規劃安排各項教育訓練計畫。 三、機構評鑑準備及定期報表統計分析工作。 四、訂定居家服務標準作業流程、工作手冊及相關管理制度。 五、危機預防和風險管理,緊急情況處理和通報。 六、服務對象或家屬建議、申訴案件處理。 七、展開對外聯繫會議與參與會議。 八、服務滿意度調查及統計分析。 九、行政事務及文書處理。 十、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宜。
月薪45,000~65,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人格特質: 團隊合作精神 熱情正向 積極主動 解決問題能力 溝通協調能力 邏輯思考能力
1.團保 2.照顧責任險 3.制服 4.個人教育訓練基金補貼 5.免費員工健檢 6.尾牙/不定期餐敘/每月團督餐食補貼 7.年終績效獎金 8.完整持續教育訓練 9.三節禮品/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