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頭鹿 智能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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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案管理(內含個案資料建檔、紀錄、派案、轉介、結案)。 2. 與案家屬及個管師溝通協調服務計畫。 3. 個案需求評估及照顧計畫擬定、執行分析與檢討。 4. 執行每個月個案電訪及3個月家訪事宜。 5. 居服員管理 ( 召開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 、服務品質監測及教育訓練)。 6. 相關評鑑、督考事項落實與執行。 7. 居家業務相關行政及核銷作業。 8. 主管交辦事項。 9. 服務主責區域:淡水區
月薪36,000~51,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督導員須具下列資格: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專科(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專科(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非屬前項所列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並達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4.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 6.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