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訪個案 2.個案管理:個案照顧計畫規劃及撰寫、個案問題處理/計畫異動 3.個案資源服務聯結及照會 4.照管系統登打 5.經費核銷 6.辦理教育訓練 7.每月電訪/家訪個案 8.行政聯繫會議 9.配合照管中心交辦及協助機構推動長照相關業務 (有經驗薪資面議最高可談至5萬)。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不拘
一、 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且有以下擇一資格) -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二、具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且有以下擇一資格)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三、具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且有以下擇一資格) -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領有專業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 四、於衛生福利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修正公告前已任職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委託或特約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且完成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認證之個案管理人員。 ※以上資格須具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及完成長期照顧服務 Level Ⅰ訓練。 ※肯學習、反應靈巧、善於團隊溝通協調者。
員工旅遊、生日禮金、團保、節慶禮金(品)、不定時聚餐、婚喪喜慶補助、尾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