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一) 監測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 2.0服務使用率)執行成效之評估。 (二) 發現服務需求問題、規劃並推動改善措施。 二、發展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一) 規劃並推動建置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二) 監測並督導照專經營在地長照服務資源網絡執行成效之評估。 (三) 發現服務供給、資源網絡發展問題,規劃並推動改善措施。 三、規劃照管分站之設置,以提升照管服務之可近性。 四、監測及維護照管人員服務品質: (一) 審核各照顧計畫及核定項目之適切性。 (二) 督導照管專員工作內容、服務流程。 (三) 規劃辦理教育訓練:包括內部工作人員及外部機構之服務提供者。 五、調解民眾陳情案件。 六、負責推動: (一) 照管及衛政三項業務。 (二) 失智社區發展計畫-失智症共同照護中心。 (三) 預防照護介入方案計畫。 (四) 扶幼顧老就業創新方案。 (五) 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體系。 七、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月薪48,600~61,56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擔任照顧管理專員工作滿二年以上者。 二、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或前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相關專業研究所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者。 三、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教育訓練